各学院:
为贯彻《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更好地做好我校的勤工助学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聘用条件全日制大一至大四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岗位数比例不超过总指标数的10%)。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月4日-11日
三、报名程序
1、 2017年1月4日,学工部资助中心下发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知,公布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职责要求、招聘条件、招聘计划等;
2、各学院根据下发的勤工助学计划,对照《2017年春季学期机关各单位勤工俭学招聘信息》和《2017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件附件3和附件4)各岗位的招聘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申请和推荐;
3、被推荐的学生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1,可手填),经学院学工办同意推荐并盖章后,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由用人部门及学院自定。用人部门及学院在通过面试学生的《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学生在面试通过后将申请表交至所属学院学工办。
4、各学院学工办汇总被聘用学生的信息,填好《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于1月11日下午5:00前将汇总信息和被聘用学生的《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报资助中心;
5、资助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被聘用学生名单;
6、被聘用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后和负责老师联系并上岗工作。
四、2017年春季勤工助学工作时间
2017年2月20日――2017年6月25日
五、其他说明
1、此次下发的勤工助学计划数300个;勤工助学工资300元/月。
2、各学院根据机关各单位根据《2017年春季学期机关各单位勤工俭学招聘信息》和《2017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组织好学生的招聘和应聘工作,所有申请2017年春季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包括各单位保留的学生)都需重新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六、岗位指标分配
1、见《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春季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院人数分配表》(附件2)。
2、《2017年春季学期机关各单位勤工俭学招聘信息》上注明自行招聘的,由相关单位自己确定学生,名单确定后返回各学院,各学院无需安排学生面试。
3、机关各单位因工作的延续性,2017年春季学期保留了部分学生继续勤工助学,具体名单见《2017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保留学生名单》。
七、相关要求:
1、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加入2017年春季勤工助学QQ群(群号:213590480),QQ群统一通知交考勤表的时间(考勤时间以群里通知为准)和其他勤工助学相关事项;
2、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人须提供工行卡复印件一份,在复印件上写清本人所在学院、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核对无误后和申请表一起交至资助中心;
3、学生须按《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春季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人数分配表》(附件2)上的岗位名称规范填写勤工助学岗位;
4、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须服从指导老师安排,与指导老师协商好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如有变化须事先向老师提出申请。
5、岗位一经确定,非特殊原因不能中途辞职或提出更换岗位要求,如确实不能继续从事勤工俭学工作,应先向指导老师报告,经资助中心批准后方能离职,自行离职的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六、资料下载网址:学校行政办公系统,学工QQ群,湖南文理学院资助专干QQ群。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x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春季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人数分配表》
附件2:2017年春季勤工俭学岗位各学院人数安排.xlsx
附件3、《2017年春季学期机关单位勤工助学招聘信息》
附件3:2017年春季学期机关单位勤工助学招聘信息.docx
附件4:《2017年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附件4:2017年春季学期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docx
附件5:《2017年勤工助学保留学生名单》
附件5:2017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保留学生名单.docx
附件6:《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6: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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