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管理科、资助中心、宿管中心四个科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挂靠学工部管理。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工作。
1.制定本学年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各学院实施。
2.抓好学生日常管理。组织各学院做好各种学生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制订评奖评优标准、比例,对各学院上报材料审核,并呈报学校领导审批;做好违纪学生处理教育工作,对各学院上报违纪学生处理的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做好学生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对各学院学生活动费与计财处协调报校领导审批后下拨。
3.指导各学院抓好导师班主任工作,与计财处协调做好导师、班主任津贴发放工作。
4.做好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扶贫帮困工作机制。负责抓好学生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与贷款银行协调,办理学生贷款,对各学院申报贷款材料进行审核,督促各学院做好对还贷学生的贷款及时催缴;抓好学生勤工俭学工作,合理制订勤工俭学岗位,组织各学院做好勤工俭学学生安排;抓好学生特困补助、优秀特困生评定等工作。
5.抓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建设工作。
6.做好学生公寓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各学院抓好学生寝室卫生、纪律检查,抓好宿舍文化建设;协调后勤做好宿舍维修,水电服务工作等。
7.认真做好学生思想教育,抓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工作,制订方案组织各学院实施。
8.抓好各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指导和督促各学院做好对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工作检查、培训考核和评估工作。
9.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10.协助宣传部、团委抓好校园文化建设。
11.指导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1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档案接收、保管和转运工作。
13.修订、完善各种学生管理制度、规定、条例。
14.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