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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20级大一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0-11-18 15:57   审核人:   (点击数:)

关于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20级大一学生

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在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128号)文件精神指导下,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对2020级大一学生进行心理普查。本次心理普查工作包括心理测评、数据筛查、追踪辅导、重点监护四个基本环节。对大一学生的心理测评采用计算机网测,测试量表需填写2份:《艾森克个性测验》(又称EPQ)和《90项症状清单》(又称SCL-90);另外,《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试卷》计划采用手机测试填写完成,具体的测试时间及操作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需要全权负责整个施测过程的有效性。心理测评涉及学生隐私,具有保密性,因此测评系统中的所有信息均不与其他业务应用或系统分享,不能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将心理测评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测时间

1.整个测评的起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12月2日(总计7个工作日)。12月2日测验结束后,心理中心进入数据分析阶段;

2.每个学生完成心理测评所需要的时间:约40-60分钟之间。建议一个班级保证60分钟的施测时间,包括进场和退场的时间在内。

二、施测地点

1.无独立机房的学院(化材、文法、体育、外国语、师范、马院),由心理中心协调在学校公共机房展开施测;

2.其他学院则在本学院的独立机房进行施测,请在给定的时间里按要求自行安排施测。建议尽早开始施测,以便后续有更多时间处理未及时施测学生的情况。

三、测评前的准备工作

1.机房安排:(1)无独立机房的学院,仅将“测评班级”及“班级人数”2项信息填写制表(请使用统一模板,见《附件1:XX学院2020级大一学生心理测评施测机房安排》),于2020年11月20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同上,由心理中心协调在学校公共机房展开施测;(2)有独立机房的学院自行安排机房,将机房安排填写制表(请使用统一模板,见附件一),于2020年11月23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334133926@qq.com,并在安排的时间内组织学生在指定机房开展心理测评;

2.为了更好地指导学生施测且避免后续返工,心理专干老师需自行学习,并组织所有指导测评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学习测验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进入测验界面、完成心理测验的详细步骤》;

3.测试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在机房进行,要求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在场指导学生施测。

四、测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施测时,在学生作答之前,由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宣讲施测指导语,详见《附件3:施测指导语》,同时,指导学生操作系统、解释并解决学生的疑问,且特别需要提醒学生注意:(1)完成测验后再退出系统,不能中途退出系统,以免出现一些未知的突发情况而耽误测验;(2)完成测验后,需要检查测验结果是否提交成功;(3)确认测验结果提交成功后,最后学生再修改登录密码,且密码最好是熟悉的,避免遗忘;

2.心理专干老师需要及时查看心理中心在“心灵的慰藉”QQ群发布的“未测学生名单”统计,以便及时安排未测或提交不成功的学生再测试,且需对最终没有参与测验的学生要做好详细的原因说明;

3.除学生不愿意测试外,由于其他主客观原因而没有参与测试的学生,只要在本学年内返校继续读大一,都需要由学院自行安排时间测试。测试完成后,需通知心理中心并从心理中心获得测验结果;

4.如果因学院工作不到位而延误了学生测试,由学院自行负责。

五、测试结束后的回访及跟踪处理

1.数据筛查与回访:(1)心理中心统一进行数据处理,筛查出测试的高分学生;(2)心理中心组织各学院进行心理普查回访培训(已培训完);(3)由学院和心理中心共同完成对高分学生的回访工作,进一步筛查出需要追踪和重点监护的学生;

2.追踪辅导与重点监护:学院需给每位重点关注学生制定专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追踪辅导,并将该类学生纳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进行科学管理;

3.要求对学生的回访过程做好记录,回访记录由各学院的心理专干进行保密存储。

六、其他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心理中心联系,由心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6-7185319。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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