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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特殊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实施方案
2017-04-10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育人理念。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正在推进的“双联”工作,对在学习、生活、心理、就业上有特殊困难的四类学生群体开展“精准帮扶”工作重点解决特殊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到对特殊困难学生的精准扶贫、逐一帮扶。

二、工作目标

对学业困难学生(退学警示、学业警示、挂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严重)学生、就业困难学生(零就业家庭),形成一名特殊困难学生、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班子开展工作、一套帮扶方案、一抓到底等“五个一”的工作机制和问题解决机制。确保学业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任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渡过经济难关,心理问题学生能健康学习、生活,就业困难学生顺利步入工作岗位。

三、工作机构

成立特殊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钢

副组长:马雨林、覃佐媛

成员:刘瑛、唐国胜、李鹏、辛斌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精准帮扶”工作的统筹、规划、部署及具体相关工作安排。下设办公室,挂靠学工部。各教学院还应结合本院的实际,成立特殊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小组,全面、细致、深入地开展特殊困难学生的帮扶和教育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针对学业困难学生,具体工作措施见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学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工作措施见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三)针对心理问题学生,具体工作措施见附件3:《湖南文理学院心理问题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四)针对就业困难学生,具体工作措施见附件4:《湖南文理学院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安排。要把开展特殊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与学校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共同推进、有效开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摸清学院四类特殊困难学生,建立好工作登记表(见附件5)与台账(见附件6),明确责任人、具体帮扶措施和完成时间,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学校特殊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发现、总结,大力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加强监督考核。相关责任部门要对此项工作不定期监督检查,每一名帮扶学生的帮扶工作要认真总结、提炼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同时,把特殊困难学生“精准帮扶”作为年底学生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力争使“精准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学生工作部(处)

                                            2017410 

附件:

1、《湖南文理学院学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附件1.doc 

2、《湖南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附件2.doc

3、《湖南文理学院心理问题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附件3.docx 

4、《湖南文理学院就业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实施办法》

   附件4.doc 

5、《湖南文理学院特殊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登记表》

6、《湖南文理学院特殊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台账》

   附件5、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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