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强化过程管理,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学生工作中期检查,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6月30日—7月2日
二、检查形式
学院自查、查阅资料、调研座谈等
三、检查内容
1.各学院进行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将自查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进行书面汇报。
2.学校成立工作小组进行辅导员日志专项检查、学生工作调研座谈,调研内容含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队伍建设(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资助、基层团组织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
3.全体辅导员按照《湖南文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试行)》考核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含辅导员工作日志、查课下寝记录和谈心谈话记录等原始记录),于6月30日前放置于学院统一地点备检。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辅导员对照《湖南文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试行)》规定的检查内容,做好自查。
2.各工作小组成员严格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检查结果,交由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科进行汇总、通报。
3.《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情况记录表》留存学工部,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原始依据。
附件1:2021年学生工作中期检查分组情况
附件2:2021年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情况记录表(过程考核)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