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辅导员工作职责量化标准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并印发给你们,请各教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量化标准》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量化制度》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