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档案
 
 
文理学院信用档案建设方案
2014-10-23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的

通     知

 

各教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226号)要求,我校被湖南省教育厅列为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十五所试点院校之一,于2013年上学期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经学校研究,制定《湖南文理学院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我校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要求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稳妥、快速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

(二)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湘诚信用服务中心的联系。

(三)要以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为契机,充实和完善我校学生电子档案的建设,充分发挥这一平台优势,在校园内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和谐校园建设,形成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新风尚。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  

湖南文理学院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22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倡导和建立大学生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力,拟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全面、真实、动态、持续记录学生在校各方面情况,有效杜绝简历造假,化解学生考试作弊、论文抄袭、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等信用危机,有效协助学校建立事先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惩戒为一体的学生信用管理体系,提高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水平与管理力度,促进学生自律、诚信就业和校园诚信文化建设。我校作为全省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的试点高校,必须确保2013年5月1日之前完成本学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背景意义

       大学生信用档案由专业第三方信用机构对学生在校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归集、认证、担保,并为学生提供信用简历、信用证书等一系列信用产品。信用档案的建立和使用,可以让大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行转化为个人无形资产,增加求职、就业和社会竞争的砝码。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当前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学生管理、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原则

       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把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融入诚信建设之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坚持法治建设与教书育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建立信用档案和管理体制;要坚持行政推进与社会化运行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大学生信用体系社会一体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设工作。

        三、组织领导

       学校与湖南省湘诚信用服务中心达成共建学生信用档案意向,双方签署共同建设协议。学校成立学生信用档案建设领导小组,校长魏饴任组长,副校长龚作奇任副组长,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校团委、国际交流处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校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王良波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学工部资助中心、各二级学院负责资助的辅导员、教务处、财务处、校团委、国际交流处等部门指定专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187099。

        四、信息平台

       湖南省高校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使用的网络信息服务支持平台是由“湖南湘诚信用服务中心”下辖的大学生信用服务网运行模块,具体网址是:www.stucredit.com。

       五、建档内容

      大学生信用档案主要由学生填写部分、学校填写部分和社会第三方维护部分等内容构成。大学生信用档案信息来源于学生、学校、企业及社会等多渠道,学生维护信息包括个人资料、教育经历、培训经历、项目经验、社团经历、任职记录、奖励荣誉、资质证书、学术论文、专著编著、发明专利、实践实习、勤工俭学、工作经历;学校记录信息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期评语、学费缴纳记录、助学贷款记录、境内外交流记录、违规违纪记录等;社会第三方机构创建信息包括档案查询记录、调查、认证、评估、投诉与申诉记录和其他与个人相关的信用信息记录。 

       六、任务分工

      1、学生工作部:

        (1)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信用档案的总体规划、建立及管理。

        (2)负责具体实施在全校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对各学院开展建立学生信用档案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4)负责统筹收集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学生信用档案资料。

        (5)负责与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湘诚信用服务中心”的联系沟通及协调工作。

        (6)负责提供学生助学贷款记录、学生违纪违规记录、学生会干部任职情况等。

       2、教务处:负责提供建档所需的学生学习成绩。

       3、财务处:负责提供学生缴纳学费信息。

       4、团委:负责提供团委会干部任职情况、核实学生社团经历。

       5、国际交流处:负责提供学生出国、出境记录。

       6、各学院:

          (1)召开动员会,负责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的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2)负责组织学生录入信息采集表,网上签订《学生信用档案服务协议》(含:诚信承诺书), 网上激活个人账号、及时核对个人档案空间中的有关信息,并及时补录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等。

          (3)负责审核学生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

       七、工作程序

       为确保我校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拟分为建档启动、数据采集、激活使用3个阶段开展此项工作。

       第一阶段:建档启动(2013年4月1日—4月10日)

       与湖南省湘诚信用服务中心签订“大学生信用档案共同建设协议”。成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协调会,下发建档文件,布置我校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开展信用档案建档宣传工作,各学院要组织召开班会,让每位学生明白建档的必要性与作用,积极参与建档。集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2013年4月11日—4月26日)

       依据数据采集的不同内容,数据采集阶段可分为建立档案用户、采集学校记录信息、采集学生基本档案信息、证书扫描认证四个步骤。 

      步骤一:湖南省湘诚信用服务中心根据学校提供的学院、班级、专业、姓名、学号等信息建立档案用户。

      步骤二: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团委、国际交流处、各学院提供学生学习成绩、学费缴纳记录、助学贷款记录、境内外交流记录、学生违规违纪记录。有自己的信息系统部门可以将信息系统导入湘诚信用服务中心下辖的学生信用服务网,无法导入的则提供电子信息采集表(由湖南湘诚信用服务中心提供),交由湖南省湘诚信用服务中心录入。学校资助中心收集并初审学生信息,湘诚数据中心接收、验校数据导入平台。

      步骤三:学生基本档案信息采集。下发学生档案信息采集软件(由湖南湘诚信用服务中心提供),各学院组织学生录入相关信息,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项目经验、培训经历、社团经历、奖励荣誉、证书证件、学术论文、论著专著、专利发明等,并收集汇总。

     步骤四:证书扫描认证。湖南湘诚信用服务中心将学生录入的相关信息中的证明材料与证书证件进行认证并扫描为电子文档,导入档案平台。

      第三阶段:激活使用(2013年5月6日—5月21日)

      组织学生登陆网站,激活个人信用档案,签署《学生信用档案服务协议》(含:诚信承诺书),学生登录网站后可补充录入个人资料或者上传个人照片,查阅新增的信用档案信息,如有误差,可联系客服核实修改。确定已完成学生激活档案、补充与复核档案信息流程后锁定档案信息,锁定后的档案信息,学校、学生、信用服务网三方均无权更改。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大学生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是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稳妥、快速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主题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认识信用档案建设工作的长远意义和积极作用,努力在校园中形成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

     (三)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开展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在实施建档过程中,学校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统筹安排、合理分工,严禁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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