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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届杨万柱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03-09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纪念杨万柱先生为湖南文理学院建设和世界抗日史实维护所作的贡献,由杨万柱先生生前好友、旅居海外的华侨以及热心教育人士共同在我校设立了“杨万柱奖励基金”,用以充分调动我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等方面健康发展,尽快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优秀人才。

现根据《杨万柱奖励基金会章程》的精神,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奖励标准

“杨万柱奖励基金”对湖南文理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2014级)在读全日制学生提供奖励,奖励标准为2000/,名额为18(含芙蓉学院)。对获奖者颁发“杨万柱奖励基金”证书。获奖的有关材料归入获奖者的个人档案中。

二、评审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上学年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同学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提出1名初评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28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并填写《杨万柱奖励基金评审表》(附件1)和《杨万柱奖励基金评审汇总表》(附件2)。

2、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初评推荐名单提出当年获得“杨万柱奖励基金”奖励学生建议名单,报“杨万柱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在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举行颁奖典礼,并邀请捐赠方代表和杨万柱先生家属代表参加颁奖。

三、上报时间

2015128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按以上通知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资料下载网址:学校行政办公系统,学工QQ群、学工部网页资助管理页面。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121

附件1、“杨万柱奖励基金”评审表

附件2、“杨万柱奖励基金”评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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