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工(2016)3号
各学院:
为贯彻《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更好地做好我校的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聘用条件全日制在籍大一至大四的学生均可报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岗位数比例不超过总指标数的10%)。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月8日-13日
三、报名程序
1、 2016年1月8日,学工部资助中心下发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知,公布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职责要求、招聘条件、招聘计划等;
2、各学院根据下发的勤工助学计划,对照《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件附件3)各岗位的招聘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申请和推荐;
3、被推荐的学生凭《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1)到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各用人部门及学院自定。用人部门及学院在通过面试学生的《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学生将申请表交还给所属学院学工办。
4、各学院汇总被聘用学生的信息,填好《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于1月14日下午5:00前将汇总信息和被聘用学生的《湖南文理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报资助中心;
5、资助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被聘用学生名单;
6、被聘用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后和负责老师联系并上岗工作。
四、工作时间
2016年3月1日――2016年6月30日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我校的勤工助学岗位从2016年起总数增加至300个,此次下发的计划数在250个左右;勤工助学工资提高至300元/月。
2、请各学院和各相关单位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培训、安排和考勤。
六、岗位指标分配
见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2016年春季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院人数分配表》。
七、相关要求:
1、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加入2016年春季勤工助学QQ群(群号:390093419),QQ群统一通知交考勤表的时间(考勤时间以群里通知为准);
2、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人须提供工行卡复印件一份,在复印件上写清本人所在学院、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核对无误后在第一次发工资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交至资助中心;
3、学生须按《湖南文理学院2016年春季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人数分配表》(附件2)上的岗位名称规范填写勤工助学岗位;
4、学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须服从指导老师安排,与指导老师协商好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如有变化须事先向老师提出申请。
5、岗位一经确定,非特殊原因不能中途辞职或提出更换岗位要求,如确实不能继续从事勤工俭学工作,应先向指导老师报告,经资助中心批准后方能离职,自行离职的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六、资料下载网址:学校行政办公系统,学工QQ群,湖南文理学院资助专干QQ群。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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