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转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参照省内其他学校的做法以及学校的颁发的《湖南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春季学期部分停发并将指标进行转评。转评的助学金指标仍留在原学院,转评程序、上交材料和助学金的评审程序、上交材料相同,学院和学校公示期均为为3个工作日,新评学生等级和停发学生等级一致,当年度已经获得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我校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中有5人因为违纪受到学校处分,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转评工作。本次转评工作起止时间:2019年4月8日-12日。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3日
附件: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处分学生名单
学院 |
专业·班级 |
姓名 |
处分名称 |
处分时间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财管17102班 |
李政皓 |
记过 |
2019.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营销17102班 |
李芒 |
记过 |
2019.1.4 |
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 |
音乐16103班 |
林天乙 |
留校察看 |
2019-12-2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科16102班 |
肖斌 |
留校察看 |
2019-01-04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17103班 |
戴志湘 |
记过 |
201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