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弘扬优良学风,在全体学生中营造刻苦学习、奋发进取、立志成才的良好学习风气,着力构建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适应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学风建设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成立湖南文理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校学生工作分管校领导
成 员: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团委、宣传部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学风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研究部署学生学风建设工作,审定学风建设方面的工作规划和制度;
(二)深入开展各项学风建设活动,完善学风建设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学风建设特色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三)检查、指导、监督学校及各学院的学风建设工作;
(四)审定学风相关评奖评优工作制度,推进评奖评优工作落实;
(五)年末对学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审定学风建设报告,凝练学风建设工作创新方法。
湖南文理学院
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