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先
 
 
关于评选2017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7-02-21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各教学院:

为了认真做好2017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我校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评比比例

1、三好学生按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本学院毕业生学生干部总数的10%评选。

2、三好学生标兵按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评选,从各班评出的三好学生中产生。

3、专项或特别奖励按条件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学生总人数4%

4、先进班集体按本学院毕业班总数的30%评选。

三、评比标准

1、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进行评比。

1)三好学生评比要求:音、体、美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一级,英语过三级;文科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一级,英语过四级;理工科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二级,英语过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需过英语专业四级,日语专业需过日语专业四级。学年内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没有不及格科目(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2)三好学生标兵评比要求:除计算机和英语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外,专业成绩名次不低于本专业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3)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要求:除计算机和英语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外,学年内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没有不及格科目(含校任选课)和违纪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评优评先评选领导小组,明确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2、各学院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3、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经民主推荐后,由各学院初审,并统一填写登记表和审批表(表格请在oa办公系统、学工群共享下载)。

4、请各学院于310日前将《××学院2017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名单公示》(1份)《2017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奖金发放登记表》(2份,登记表内银行卡号必须为常德市区工商银行卡号,且户主必须是获奖者本人,签字栏内必须本人用黑色笔签名;先进班集体填写班长的姓名和卡号)和《2017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审批表》(1份)的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曹司帅老师处,并将以上(除《2017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外)所有的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246976@qq.com或上传至学工群共享,过期将不予以受理。

5、各学院评优评先评选工作结束后,相关评选材料要由该具体负责人亲自上交,同时要认真做好评选和推荐人员的条件审查,上交材料发现不符合要求评选的同学或班集体,将直接取消该同学或班集体的评选机会,并不再替补其他人选或班集体。

联系人:曹司帅,联系电话:0736-7197871

电子邮箱:183246976@qq.com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7221   

附件1.doc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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