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健康发展,促进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捐赠60万元,对我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根据《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发放办法》,现将2021年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申请学生为大一至大四特困家庭学生。分集中发放和临时资助两种资助形式。今年评选62人,每生每年3000元(名额分配见附件1);剩余资金作为临时资助资金纳入学校临时困难补助资金,学生可根据情况随时申请。
二、申请范围及条件
1、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含芙蓉学院)均可申请集中发放,学生本人为孤儿、残疾、家中有重病患者优先考虑;
2、本人或家庭临时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助者可向学工部资助中心申请临时资助,申请流程及资助标准参照《湖南文理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执行。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每年11月发布“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选通知,学院进行宣传发动,需要申报助学金的学生自己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收集审核原始材料,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申请条件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前将名单上报给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同时上报《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初评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初评推荐名单提出当年获得“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举行发放仪式,并邀请捐赠方代表参加仪式。
四、评审要求
1、助学金评选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学生所获得的助学金为获得者本人所有,不得进行拆分、挪做他用。
3、“湖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行专户管理,由财务处设立专户,每年根据学校公示的学生名单和金额打卡发放,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资料下载网址:学校行政办公系统,学工QQ群、学工部网页资助管理页面。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湖南中烟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南中烟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湖南中烟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常德卷烟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初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