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的通知
各教学院学工办(含芙蓉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11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各学生宿舍自行整改:单个用电器功率控制在800w以下,单间宿舍用电功率控制在2000w以内。特别是电吹风自行更换到800w以下。
二、2018年11月15日后,学校将严格实施学生宿舍电力系统控制:单间宿舍总功率超过2000w、单个用电器功率超过800w、单间宿舍总电流超过20A,宿舍将自动断电。因单间宿舍总电流超过20A造成断电的宿舍,需报后勤进行手动恢复供电。
根据学生手册《湖南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27条、《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违反学校用电规定,在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磁炉、电炉、电水壶、电熨斗、电饭煲、电热毯及功率超过800W的电吹风等易引起火灾的违规电器,将予以没收。对违规使用者,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为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各学工办组织学生利用周末将所有违规电器带回家或者邮寄回家,从2018年11月16日开始,学校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