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关于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2019-04-24 20:32   审核人:   (点击数:)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各教学院:

根据学校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校园贷问题摸排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4月24日—4月29日

二、地点

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三、主题

安全与我同行 共建平安校园

四、班会主要内容

1、出行安全教育

(1)教育广大学生文明出行,不乘坐无营运资质、农用和非法改造、拼装等高危车辆,不乘坐“黑车”和搭载无牌照经营的车辆;

(2)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要走人行通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不在道路上嬉闹玩耍,不翻越护栏等,引导学生在校园内文明骑行;

(3)外出时结伴而行,遇事先与老师、班干部、室友沟通,不留宿网吧、酒吧等场所;

(4)不到未开发的旅游点探险、游览、观光,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5)严禁学生骑乘“三无”摩托车;

(6)严禁酒驾、醉驾及无证驾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

2、防溺水安全教育

(1)加强教育,落实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2)提高警惕,提醒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游泳,要遵守场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

3、防盗安全教育

(1)贵重财物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扔乱放,避免引发偷盗案件;

(2)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随手好关门窗,防止他人伺机行窃;

(3)对学生宿舍内出现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谨防其寻机作案;

(4)低楼层住宿同学,贵重财物勿放窗边,谨防窃贼挑盗财物;

(5)在教室、食堂、草坪、图书馆、运动场等公共场所,随身物品、贵重财物放置不要脱离视线,短暂离开时应委托他人看管,以防被人顺手牵羊;

4、防骗安全教育

(1)个人的证件物品,不要随便借给他人,以防被他人冒领冒用;

(2)个人的信息资料,不要随意透露给陌生人,以防泄密被他人利用;

(3)遇到陌生人求助、借钱、借物等情况不能轻信,要认真核实,以防诱骗;

(4)重点做好校园贷线索摸排及防范,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5)对学生公寓内出现的商品推销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拒之门外,及时报告保卫处(电话0736-7186110)或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决不能贪图便宜购买其商品,以防上当受骗;

(6)高度警惕电信诈骗,牢记防范电信诈骗“三不”原则——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透露:巩固自己心理防线,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和银行卡等情况;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知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5、防抢安全教育

(1)夜晚行走,结伴而行,尽量不要单独夜间行走和户外长时间逗留;

(2)夜间行走尽量不要携带贵重财物,行走中要避开人烟稀少和灯光黑暗地段;

(3)一旦遭遇不法侵害或暴力,要尽量记住不法人员相貌、身材、衣着等特征;

(4)面对不法分子要沉着机智应对,灵活周旋,要以确保人身安全为首位,择机实施求助报警。

6、防恐防暴安全教育

(1)提高警惕,增强认识,传递社会正能量,自觉抵御防范暴力恐怖思想和极端思想的渗透;

(2)强化教育,增强防恐防暴安全意识,了解掌握防恐防暴的主要方法和技能,加强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7、消防安全教育

(1)强化学生用电防火安全意识。公寓内不违规使用电器、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乱拉电线;禁止将插座、电器(例如手机充电器等)等带电体放于床上;禁止在公寓内吸烟、焚烧杂物、使用明火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外出时,检查电源开关、电脑、充电器、电热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挪用消防设施;

(2)对学生寝室进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使用违规大功率的电器;

(3)保持学生宿舍的走廊、楼梯口等消防通道畅通,自行车、电动车等严禁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疏散救援通道。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各院辅导员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好本次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将安全教育与校园贷线索摸排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开展风险隐患动态排查防控,加强学生思想动态研判把握;

2、辅导员、班主任要亲自主持,并结合班会内容做好安全教育的宣讲工作,班会要贴近学生实际,要形象、生动,能达到预期效果;

3、认真填写《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记录表》,并将记录表在班会结束后交各学院学办备案;请各学院学工办于4月30日前将本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开展情况总结报学生管理科王平媛副科长。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学生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记录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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