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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5-03-27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学工[2015]10号

 

各教学院:

为了认真做好2015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比例

1、三好学生按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按本学院毕业生学生干部总数的10%评选。

2、三好学生标兵按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1%评选,从各班评出的三好学生中产生。

3、专项或特别奖励按条件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学生总人数4%

4、先进班集体按本学院毕业班总数的30%评选。

二、评比要求

1、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进行评比。

1)三好学生评比要求:音、体、美专业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一级,英语过三级;文科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一级,英语过四级;理科学生计算机水平考试过二级,英语过四级;英语专业学生过英语专业四级。学年内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没有不及格科目和违纪情况。

2)三好学生标兵评比要求:除计算机和英语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外,专业成绩名次不低于本专业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和违纪情况。

3)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要求:除计算机和英语符合三好学生的条件外,学年内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没有不及格科目和违纪情况。

4)专项或特别奖励评选条件:

①对在学校组织“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科知识竞赛、学术科技创作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单项奖励。

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在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项活动中组织工作突出。

③特别奖励。在某一事件中表现突出,获得社会良好反响或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学校予以特别奖励。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比例,认真组织好本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3、各学院要通过网络和宣传板等公布评选条件,并将初评结果公示三天。

4、请各学院于3月27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科李威老师处,并将《××学院2015届毕业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名单》的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856967@qq.com或上传至学工群共享,过期将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李威,联系电话:0736-7197871电子邮箱:125856967@qq.com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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