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2013-03-09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属建立的贫困生档案内学生),学生本人生活节俭,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良好,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贫困学生;

二、操作程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学工办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按学生条件和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初审。属本学院用人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由各学院审核考察推荐并公示,报学工部批准后上岗;属机关用人的,各学院按分配指标向机关用人单位推荐,由机关用人单位审核考察,报学工部批准后上岗。所有2013年春季学期被推荐勤工助学的学生须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报名登记表》,并由用人单位考察面试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3年3月11日前报送学工部资助中心审核确定,逾期不再受理;凡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上岗前必须与学生工作部签订《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三、原在勤工助学过程中表现不好的学生各学院一律不再做安排。

四、岗位条件要求见《湖南文理学院2013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配表》

五、资料下载网址:学校行政办公系统,学工QQ群。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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