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湖南文理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4-06-30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各教学院、芙蓉学院: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根据《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三届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2号)文件要求,深入实施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湖南省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展示我校辅导员队伍的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工部。

2.人员机构

(1)学校组委会

总顾问:李 民 魏 饴

主 任:龚作奇

副主任:王良波 戴 军 乔 臣

成 员:各教学院、芙蓉学院党总支书记

(2)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王良波

副主任:熊丽霞 马晗初 曾奇峰 刘瑛

成 员:各教学院、芙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二、参赛人员

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全体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14年3月9日(周日)。

四、比赛内容、规则及评分标准

1、比赛内容及规则

(1)班情熟知:该环节主要考察辅导员对所带学生基本情况的熟悉程度。考核内容包括:

①按图索骥。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即:将某参赛选手提供的本人所带100名学生的个人照片各一张(照片为一寸红底寸照)及姓名,全部录入计算机。考试时,由该参赛辅导员在计算机上逐一辨认学生照片并自己录入该学生的姓名。该项目限时15分钟。写对一个学生姓名得1分,总分100分。

②鱼目混珠。随机抽取参赛选手4个学生的照片,与其它参赛选手的6个学生照片进行混合排列,每张照片下面标有序号,由参赛队选手依次从10张照片中挑出本人所带的学生所在序号(选对得5分/个),挑序号时间为1分钟,照片辨认只有一次机会,未答对序号的不能猜名字,选对序号说出名字(说对得5分/个),时间为1分钟。该项目限时2分钟。每个学生10分,总分40分。

③描述定位。由参赛选手提供本人所带100名学生的个人照片各一张(照片清晰,易识别)及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姓名、专业班级、政治面貌<党员、团员、群众>、担任职务、家庭住址<具体到市县>、寝室号码、家庭经济情况<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四个层次>、奖惩情况<何种奖惩,限校级以上>、学习情况<分优秀、良好、中等、困难四个层次>等九项基本信息),随机抽取参赛选手的3名学生信息进行考核,参赛选手可逐条任意挑选除姓名外的8项基本资料查看,直到选手准确定位到具体学生(姓名)为止,以剩余的信息条数计算成绩,时间为1分钟以内。每个学生20分(三条信息内识别出学生得20分,每多一条减4分,识别不出0分),总分60分。

(2) 基础知识测试和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应具备的业务知识和能力。考试内容包括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政策、理论、法规、制度等基本知识,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资助帮困、心理咨询、招生就业、党团工作等方面内容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生伤害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政策法规等。博文写作采用模拟发布、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以及基本文字水平。公文写作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与工作相关公文的格式、内容的把握及基本文字水平。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按卷面分计算,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

(3) 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水平。参赛选手提前半天抽题,根据指定主题进行演讲。限时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总分100分。

(4) 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就案例中的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启示进行阐述。试题以文字描述或视频展示的方式呈现,参赛队员抽题后,有2分钟准备,回答问题时首先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然后从辅导员工作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时间不超过3分钟。评委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总分100分。

(5) 谈心谈话。辅导员根据题目要求,分别扮演“辅导员”和“学生”2种角色,以情景再现方式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评委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总分100分(每种身份评分按100分制,取参赛选手两种身份得分的平均值)。

2、分值计算:每个选手总分100分,其中班情熟知占25分,基础知识占20分,主题演讲占10分,案例分析占20分,谈心谈话占25分,总成绩为各项分值之和。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全体辅导员积极参赛,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把组织参与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的过程,通过以赛促建,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六、奖惩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者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竞赛获冠军的辅导员由省教育工委授予“全省第届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冠军奖”,对本次比赛中如班情熟知或基础知识不及格者将组织集中学习,成绩排名在后10%的选手不参与年终优秀辅导员评选。如出现比赛成绩相同,则比较班情熟知,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此项得分再相同,则比较基础知识测试得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附件下载:湖南文理学院第三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学生信息统计表.doc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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