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款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05-27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配合做好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6]18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贷款毕业生离校及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贷款毕业生完成毕业信息填报工作(毕业确认)

各学院要组织、督促和指导毕业班贷款学生完成毕业信息填报工作,要求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完成有关信息填报工作,并加强检查审核,提高贷款学生信息完整性和准确率。各学院在毕业生离校前需组织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谈话,告知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及相关的还款知识和注意事项,并做好谈话记录。各学院在发离校程序单时,应将贷款毕业生的离校程序单分开,要求他们网上完成毕业确认后,将离校单拿到学校资助中心确认签字,再到学工部盖章。

系统操作方法: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贷款或高校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校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二、及时提交贷款学生就学信息异动情况

各学院要准确掌握本院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就学信息情况(如换专业、考取研究生、专升本、休学、退学、学生改名等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就学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在开行助学贷款系统提出就学信息变更,并通知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有效证明材料到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当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三、做好生源地贷款、还款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宣传工作

校学工部将《2016年湖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关于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宣传画》等资助宣传资料下发学院,各学院应将以上内容在突出位置进行张贴,并发散到相关学生的qq群、微信群等进行宣传。

四、认真组织续贷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做好审核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有续贷意向的贷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要求学生填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附件1),并负责对续贷学生填写的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各高校系统用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以下简称生源地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应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学生工作部

            201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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