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推进“文明寝室”、“文明课堂”和“文明校园”建设(简称“三个文明”建设),推进学风建设和文明养成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湖南文理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三个文明”建设“流动红旗”评比方案。
一、评比对象
湖南文理学院全体学生工作老师、二本学生及学生干部。
二、评比内容
1.辅导员的每周下寝情况。
2.各学院每周早晚自习情况。
3.各学院每周早餐执勤情况。
4.各学院每周宿舍卫生情况。
综合对上述四项工作评比内容考核结果,每两周进行一次综合评分,其中评分前三名的学院将在校学工部网站和校学生会微信平台上通报表彰,评分获第一名者,学工部将授予“流动红旗”。每次的评比结果将纳入学校学生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附件:“流动红旗”评比内容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28日
附件一:
“流动红旗”评比情况汇总表
学院 |
辅导员
下寝 |
早晚
自习 |
早餐
执勤 |
宿舍
卫生 |
总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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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湖南文理学院辅导员下寝考评细则
分值形式:总分100分,基础分95分+附加分5分,采取一周一评制。
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础分:辅导员老师正常下寝值班情况(95分)
要求: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每周至少下寝值班一次。
1.各学院每位辅导员老师满勤,给基础分95分;
2.各学院辅导员老师每缺勤一人一次扣5分,迟到扣1分;
3.辅导员在当班时,所在学院发生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置扣10分
二、附加分:辅导员老师额外下寝值班情况(5分)
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在每周下寝一次的基础上,每人次多下一次寝加1分,一天最多可加2分,每周加满5分为止;
说明:根据各学院辅导员老师下寝情况,每个学院每周最多加5分,扣分不设下限,可从100分基础分中扣除。
附件三:
湖南文理学院寝室文明检查细则
分值形式:总分95分,检查分95分+附加分5分,采取一周一评制。
具体细则如下:
一、检查分:卫生检查情况(95分)
卫生检查表评分细则(3、4、17舍)
寝室 |
项目 |
细则 |
前部分(30') |
窗
(15') |
1:前窗台、玻璃、窗框未擦扣5分,未擦干净扣3分。
2:前窗台摆放杂物或者纱窗影响视野,扣5分。
3:封条、牛皮癣(非官方门牌)未清理扣5分,未清理干净扣3分。
4:视窗未开或者视窗小于10cm*10cm(方块),直接归于D类。(视窗开在左边或右边中部偏下) |
门
(15') |
1:未擦扣5分,未擦干净扣3分。
2:封条、牛皮癣未清理扣5分,未清理干净扣3分。
3:门口不允许摆放卫生工具,卫生工具统一摆放在洗漱区靠墙位置(不包括阿姨的卫生工具),扣3分。 |
中部(40') |
地面(10') |
1:未打扫扣4分,打扫不干净扣2分。
2:垃圾桶未统一摆放于门口处开关下的扣1分,且垃圾桶溢出扣1分。
3:行李箱未统一整齐摆放在床铺下或书桌底下处扣2分,以及鞋架未统一整齐摆放在靠墙处及鞋子未统一方向整齐摆放于床下的扣2分。 |
桌面(10') |
1:书本未统一整齐摆放于书柜或书桌靠墙处扣4分。
2:椅子只能放包,其他物品扣3分。
3:其他物品未整齐摆放在书桌上扣3分,保持书桌的整体整洁。 |
床铺(20') |
1:床未叠且被子未全部统一方向摆放的(摆放在远离扶梯的两头中部)扣3分,直到扣完15分,枕头需放于被子上方。
2:蚊帐、床帘未打开以及未整理(蚊帐下摆不能耷拉出床位)扣2分,直到扣完5分。
3:床边及梯子不能挂放杂物(可以有篮子,篮子中物品需整齐摆放),一个扣2分。
4:床上铁丝未整齐悬挂者扣3分 |
后部分(25') |
洗漱间(13') |
1:漱台、水槽未清理扣2分,洗漱物品未统一整齐摆放在洗漱台两侧平面区域或整齐摆放在洗漱台下方位置扣3分
2:水桶(热水瓶)未靠墙角整齐叠放或统一摆放成两排扣5分。盆子未统一放于洗漱台下扣3分。 |
后窗台(7') |
1:后窗台摆放杂物(除盆栽)扣5分。
2:所有牵挂的绳子,铁丝未清理扣2分。 |
厕所(5') |
1,:厕所未打扫扣3分。
2:拖把未统一摆放在厕所靠墙处扣2分(注:3舍拖把统一摆放于洗漱台靠墙位置)。 |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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