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生工作考评、辅导员工作考评的通知
2018-12-29 16:28   审核人: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生工作考评、辅导员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切实推进我校学生工作的创新开展、科学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辅导员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学生工作考评、辅导员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晖 

副组长:马雨林

成  员:覃佐媛  曾奇峰  肖  攀  刘  瑛  唐国胜  胡  婷  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二、考评对象

各教学院、全体辅导员(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的全校在岗专职学生辅导员。在岗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学生辅导员,只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2018>年度考评登记表》的基本信息,交一份个人总结报告。)

三、考评内容与办法

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教学院(部)学生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湖南文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进行考核。

四、考评工作安排:

(一)学生工作考评

各教学院形成学生工作总结文字材料,在考评指标体系中打好自评分数,将考评支撑材料分类汇总成册,于1月2日下午5点前交学生工作部(处)A202办公室(详见校办通【2018】39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申报“先进单位”或“特色单位”的,还需提交一份申报材料,两项可同时申报。(未按时提交教材的学院或个人直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有下列问题的学院实行优秀“一票否决”制:

1、学生非正常死亡;

2、学生造成学校较大经济损失或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二)辅导员工作考评

1、学生测评: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2日,由学院组织学生在易班网上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打分(采取不记名方式,不少于50人,若不足50人,此项不得分)。

2、学校测评:

2019年1月2日下午5点前,学院将所有辅导员填写好的《湖南文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2018)年度考评登记表》(个人工作总结,奖惩材料复印件附后)交学生工作部(处)A202办公室;

(1)注重过程考核,根据学工部全年对于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情况,统计汇总,进行测评;

(2)2019年1月3日,学校学生工作考评组对辅导员平时工作记录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与测评; 

2019年1月4日,学校学生工作考评、辅导员工作考评结果报学校二级单位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考评奖励

通过考核将评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3个,“学生工作特色单位”5个,“优秀辅导员”名额不超过辅导员总人数的12%,由学校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特色单位”和“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教学院(部)学生工作年度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量化表

附件3:湖南文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年度考评办法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附件1、2、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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