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优秀辅导员团队和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4-09-21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湖南文理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根据《关于实施第二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3〕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14年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和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优秀辅导员团队和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建设,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通过运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和方法,辅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技术,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高效率、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1. 优秀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 辅导员团队要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思路、把握规律、提升素质、增强实效;要针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加强最新育人技能的运用和开发;要积极组织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社会调查、走访学生家庭、开展学生问题案例分析等;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和应用,提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建立合理的梯队人员,特别要重视团队内传、帮、带,整体提高团队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要注重团队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团队特色的凝练,以此作为切入点,将团队打造成为辅导员队伍建设与个人发展的示范品牌。

项目建设要求:一是建设目标明确。制定明确的、可操作的团队建设目标,建有团队内部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以及面向团队成员所带学生、便于师生互动交流、团队共建共享的网络等新媒体思想政治教育平台;二是团队结构合理。团队组建应考虑学科专业、年龄、职务、性别以及学历结构等因素;三是研究内容丰富。结合学校实际和大学生特点,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确定不同的研究和实践方向;四是运行机制完善,建立定期交流、典型案例共同研讨、难点问题团队成员及时互助、重大项目集体攻关以及民主协商等工作机制,形成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 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着眼于进一步提高学校育人工作实效,尤其要结合实际,围绕成长辅导室机制建设(管理制度、经费投入)、队伍建设(辅导老师、朋辈辅导队伍)、条件建设(场地、功能区)、日常运行(辅导管理、辅导内容、辅导效果)、特色工作等建设内容,不断加强成长辅导室建设的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制度完善、资源整合、工作创新和队伍提升。

项目建设要求:首先,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推进成长辅导室标准化建设,为大学生成长辅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舒适友好、互动交流的环境。其次,根据学院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形成鲜明的辅导工作特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三是通过项目建设,不断完善互动交流辅导接待工作制度,丰富互动交流辅导的手段与途径,满足学院大学生接受互动交流辅导的需要,为大学生提供主动、便捷、及时、有效的辅导服务。

三、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1. 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辅导员团队有明确的建设思路与发展方向,建设的目标可行、计划周详、条件有保障,并具备一定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与实践的基础;

优秀辅导员团队设置团队带头人1名,团队一般由5—10人组成。团队带头人应为专职辅导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正科及以上职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四年以上,育人效果良好,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工作思路,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获省直厅局或国家部委司局及以上工作奖励的目前仍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考虑。每人限主持1项。辅导员团队要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成员应均为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在团队建设中要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团队主要成员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校级及以上工作奖励均要达到3人以上。

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辅导员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所带班级及学生无责任事故发生。

2. 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遴选条件:

项目建设目标科学明确,建设计划周详,特色鲜明,建设条件有保障,项目负责人应为学院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务。

四、实施方式及项目安排原则

1.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44号)要求,在立项方式上,采取“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方式对2014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项目进行省级立项建设,即按照上级文件下达的省级项目立项数量,各学院积极申报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校级提升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行文立项建设,择优推荐项目报湖南省教育工委,经教育工委审核批准的立项为省级项目。

2. 按照“底线为先、确保重点、奖励优秀”的原则,择优推荐一个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内容前移。择优推荐一个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引导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3.学校今年立项建设特色成长辅导室5个,确定优秀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5个,对于每个立项建设的特色成长辅导室、辅导员团队资助一定经费,如经湖南省高教工委审核批准立项为省级项目,各项目的资助标准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工作量来确定,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2万元/个,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3万元/个。

4. 优秀辅导员团队项目建设期为1年,特色成长辅导室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年。项目在建设期间,项目组须在中期提交一份5000字左右的阶段建设报告。对建设到期的项目,学校将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开展结项工作。

五、时间安排

1. 2014年6月6日—6月16日,项目申报汇总,项目申报须填写《2014年湖南省文理学院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项目申请书》、《2014年湖南文理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2. 2014年6月18日,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各学院请于6月16日(星期一)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文档请发至4082165@qq.com,联系人:刘哲希,电话:0736-7186041,13908419386。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积极申报,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和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2.各学院要大力支持、扶持优秀辅导员团队建设和特色成长辅导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学校对优秀项目建设将给以重点扶持,项目的初选、申报、管理及学校的配套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与教学科研项目同等对待,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推荐的省级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经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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