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2013年贷学金的通知
2014-05-23 00:00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搞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克服生活上的困难,针对目前仍有少数地区未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状况,我校准备利用原香港慈惠基金的还款继续发放贷学金(贷学金为校内无息贷款,用于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毕业后两年之内还清),本次发放人数20人,金额6000元/人。

一、指标分配

暂按每学院1人进行分配,资助中心预留3人进行调剂。

二、申请时间

2013年12月3日――2013年12月20日

三、申请要求:

1、发放对象:在我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二本),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支付学费(已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除外);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好,入校以来考试成绩各科达及格以上;

3、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任何不良记录,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各学院要根据条件,严格把好准入关。

四、申请贷学金程序

1、由学生本人书面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第一、主要写明申请贷学金理由;第二、保证毕业后经常与所在学院、见证人、学生工作部保持联系并承诺按时还款。

2、各学院确定学生后,学生按要求准备资料,到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

五、所需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

贷学金所需材料必须完整、清晰(无涂改),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且统一装订,每份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湖南文理学院贷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表格由资助中心提供);

(2)家长承诺书(签名原件,样式由资助中心提供);

(3)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家庭贫困证明)。

(4)学生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合并到一张A4纸上复印);

(5)学生见证人(一)、(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合并到一张A4纸上复印)

(6)贷学金学生见证人身份证明(原件,样式资助中心提供);

(7)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合并到一张A4纸上复印);

第(4)、(5)、(7)项材料要注明材料的内容:如在材料(4)上注明“贷款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请学院按以上通知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资料下载网址:学院行政办公系统,学工QQ群。

 

 

 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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